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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7

欢瑞世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1-22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6日 (星期三)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6日~2021年5月26日,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09:15~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2021年5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 10 号院骏豪中央公园广场 A1 座
10 层 1004 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枳程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25人,代表股份312,637,6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69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9人,代表股份311,601,5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64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6人,代表股份1,03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6%。

    8、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1,135,2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194%;反对 1,502,4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41,0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3615%;反对 1,502,476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63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1,900,0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1%;反对 737,6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05,9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3772%;反对 737,6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2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1,900,0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1%;反对 737,6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05,9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3772%;反对 737,6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2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1,135,2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194%;反对 1,502,4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41,0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3615%;反对 1,502,476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63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1,987,6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21%;反对 650,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93,5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388%;反对 650,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61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1,996,4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49%;反对 641,2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5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02,3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7655%;反对 641,2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34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叶云婷、王以璇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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