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19-31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3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22日~2019年5月23日,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0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2019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0号院骏豪中央公园广场A1座10层1004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会秘书徐虹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29名,代表股份426,420,4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68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1人,代表股份276,772,6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139%;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8人,代表股份149,647,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549%。
8、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3,028,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045%;反对3,392,2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9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20,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8235%;反对3,392,2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176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6,114,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82%;反对30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06,8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794%;反对30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2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6,114,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82%;反对30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06,8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794%;反对30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2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4,883,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95%;反对1,537,2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75,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8566%;反对1,537,2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4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4,247,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04%;反对2,17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0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39,8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0749%;反对2,17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2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5,464,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58%;反对30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18%;弃权6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56,8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3133%;反对30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206%;弃权6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66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机构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6,114,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82%;反对30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06,8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794%;反对30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2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及指派程源伟、王应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方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