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ST星美 公告编号:2015-41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约168万元 亏损:109.44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约0.0041元 亏损:0.0026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今年1-6月公司子公司没有收入来源,却有维持公司基本运营的费用发生,导致亏损产生。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由于公司2013年、2014年已连续亏损两年,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零,且201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意见的审计结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版)第13.2.1条第(一)、(三)、(四)款的规定情形,公司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详细财务数据以201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披露事项。
五、风险提示
(一)若在2015年度无法消除本公告“四、(一)”中所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版)第13.2.1条第(一)、(三)、(四)款的规定情形,公司股票还将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虽然公司控股股东提交的《关于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获得2015年6月2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已于2015年6月3日启动了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于2015年6月30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但是,我们无法判断股权受让人是否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2014年修订版)的编制要求制作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材料给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并披露。若不能,本次股权转让的生效条件将不再存在,本次交易将终止,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若股权受让人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2014年修订版)的编制要求制作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材料给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并披露,我们也无法判断在2015年是否能消除本公告“四、(一)”中所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版)第13.2.1条第(一)、(三)、(四)款的规定情形。
特此公告。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