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爱海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收购和出售资产实施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和出售资产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购买和出售资产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公司2000年6月25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00年6月26日董事会决议,本公司收购北京连丰通信有限公司属下的重庆连丰通信有限责任公司81.10%股权的决议已实施完毕。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已如期将股权价款人民币53,887万元支付给北京连丰通信有限公司,其股权过户手续和重庆连丰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的工商变更注册登记已于2000年9月4日在重庆市工商局办理 完毕。公司2000年6月15日和6月19日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转让公司部分资产给重庆市明瑜实业有限公司的决议已实施完毕。根据《资产转让协议》,重庆三爱海陵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00年7月6日将土地使用权、2000年8月15日将房屋产权过户给重庆市明瑜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市明瑜实业有限公司也将资产转让价款人民币38,070万元如期支付给重庆三爱海陵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重庆三爱海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