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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尔胜: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1

法尔胜: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24-034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 165 号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陈明军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69,470,0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3977%;其中中小股东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3,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112,521,715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22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6,948,32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13.5752%。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468,0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4839%;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5161%;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468,0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468,0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4839%;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51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468,0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4839%;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51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468,0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4839%;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51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2023 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468,0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4839%;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51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468,0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4839%;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51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468,0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4839%;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51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468,0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4839%;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5161%;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和悦王敏敏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列席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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