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12-033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新增议案提交表决;
2、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否决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2 年 12 月 12 日下午 14:30
2.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 165 号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
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蒋纬球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和委托代理人共 139 人,代表股份数为
101,492,46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73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
理人)共计 11 人、代表股份 81,769,35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1.53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8 人,代表股份 19,723,10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195%。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1
四、提案审议通过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
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普天法尔胜光通信有限公司收购江苏法尔胜光通有限公司 100%股
权的议案;(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江苏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
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都回避表决,所以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1518549 股)
同意 14,761,35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598%;反对
6,499,0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02%;弃权 258,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8,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9%。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12 年 11 月 22 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刊载的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居建平 张红叶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列席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大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2 月 13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