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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业物流:关于间接控股公司滁州茂业签订酒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4-12-30

       股票简称:茂业物流       股票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14—79  
            茂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公司                    
          滁州茂业签订酒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为了经营好开发建设完工的自有酒店,茂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间接控股公司滁州茂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茂业),与温德姆酒店亚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德姆)协商一致,于2014年11月11日签署《有关华美达广场的许可和使用费合同》、《有关华美达广场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和《有关华美达广场的国际服务合同》等文件,温德姆同意滁州茂业自行开发经营的酒店冠名“华美达广场酒店”,酒店商标许可和使用期限自酒店开业日始至满15个年度止。期间特许费用前三个年度按酒店总客房收入的2.5%、后十二个年度按酒店总客房收入的3%计算,预计支付总额约1,453.03万元(人民币,下同);期间服务评估费按酒店客房总收入的2%计算,预计支付总额约984.49万元;期间特许费、服务评估费合计约2,437.52万元。上述费用由滁州茂业按月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温德姆。
    2、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温德姆不是关联人,本次酒店商标许可使用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温德姆酒店亚太有限公司(WYNDHAM  HOTELASIAPACIFICCO.LIMITED)是一
家在香港登记设立的外资企业,登记证号码:37896042-000-04-13-5,注册地址及办公地点为香港英皇道979号太古坊多盛大厦31楼    3110-11室。 
    2、交易对方温德姆的业务性质:酒店管理,酒店经营,特许经营酒店。      
    3、交易对方温德姆与本公司及其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关系互不隶属,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4、交易对方温德姆履约能力分析:温德姆拥有的国际酒店品牌华美达历史久,在全球众多国家和地区经营或特许经营酒店,具有品牌和市场拓展的影响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国际酒店品牌华美达于1954年在美国命名,1959年开始出售特许经营权,已是在全球50多个国家、逾800个地区拥有近900家国际酒店的知名酒店品牌。在中国已经发展52家酒店,各家酒店均由业主独立所有及经营管理。
    华美达广场酒店是为高端商务人士度身打造的酒店品牌级别,滁州茂业通过本次交易获得了华美达广场商标的使用许可、持续的华美达酒店经营标准和要求、国际服务及需要的培训。
    四、交易定价依据 
    在适当优惠的基础上,依据温德姆在国内特许经营交易中收取特许费、服务评估费占酒店客房总收入的比例水平,双方协商定价。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滁州茂业(甲方)与温德姆(乙方)于2014年11月11日签署的相关合同内容如下:     
    1、《有关华美达广场的许可和使用费合同》   
    自开业日起,乙方以前三个年度按酒店总客房收入的2.5%、后十二个年度按酒店总客房收入的3%计算向甲方收取特许费用,特许费应于计费月度后的15日内以现金方式支付,甲方获得华美达广场的酒店商标使用权、乙方经营标准及系统服务。
    若甲方没有支付乙方到期款项,或甲方违反了本合同、没有履行义务或违约行为在约定期限内未予纠正,乙方在书面告知后可终止合同。
    本合同终止则下列《有关华美达广场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有关华美达广场的国际服务合同》亦终止。
    2、《有关华美达广场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甲方获得经营华美达广场品牌酒店的商标使用权的分许可,甲方执行乙方对商标的性质、质量和标准所作的规定,费用见上述《有关华美达广场的许可和使用费合同》披露内容。
    3、《有关华美达广场的国际服务合同》   
    自开业日起,甲方按每月酒店客房总收入的2%计算、在客房总收入产生月度结束后15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评估费;同时甲方按温德姆订房系统的每笔预订,向温德姆支付3.50或9.50美元;甲方获得温德姆系统广告、推销、培训、订房和其他服务。
    上述合同的生效条件为甲、乙双方签署合同,生效时间为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当日。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滁州茂业按五星级标准兴建的酒店是自筹资金开发项目财富广场二期的组成部分,位于滁州城南新区(滁州市丰乐南路281号)。酒店建筑面积约3.28万平方米,楼高28层,客房300余间,酒店项目总体造价约1.78亿元(决算尚未进行,造价为暂估价),预计2014年12月31日开业。为经营好自有酒店,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滁州茂业与国际专业酒店集团合作,引入着名酒店品牌。
    经营好华美达广场酒店需要3年左右的培育期,对滁州茂业开发的财富广场一、二期项目物业的招商、经营、出售等业务有利,对本公司的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1、滁州茂业与温德姆酒店亚太有限公司签署的酒店《商标许可和使用合同》、《许可和使用费合同》、《国际服务合同》;
    2、公司董事会相关决议。  
                                                      茂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