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渤海物流 股票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04-16
秦皇岛渤海物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0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4年第三次会议,于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因一人辞职生效,实到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充分发表意见,审议通过了下列事项:
一、提请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补选董事的议案》。
2004年8月16日,葛瑛董事因无暇顾及本公司工作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申请,其辞职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已经生效。同时,公司第二大股东秦皇岛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致函公司董事会,提名郝雅民(女)出任公司董事,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董事会的独立董事认为,郝雅民作为补选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具有《公司法》、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合法性,具备任职能力,将向公司股东会发表"同意提名和任命"
的意见。
二、《关于收购资产的议案》
为了解决公司所属分公司华联商场、商城商场、天华大酒店的房屋资产所有权与土
地所有权归于两个企业法人、公司资产抵押贷款不规范问题,促进公司发展,同意公司
向秦皇岛华联商厦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联集团")收购相关土地所有权。
(一)交易概述。
公司向华联集团收购华联商场所处土地、商城商场和天华大酒店所处土地、仓库所
处土地共三块标的土地合计面积38,413.525平方米,收购金额为3,157.50万元,收购仓
库房产、设备金额469.70万元,交易金额总计3,627.20万元。公司承担华联集团负
债2,051.36万元后,再向华联集团支付现金1,575.84万元。交易双方拟订的《资产转让
协议》自2004年8月23日起生效。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
秦皇岛华联商厦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地点:秦皇岛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法定代表人:王新宇,登记类型:有限责任(国内独资),股东是国家,主营
业务:停顿状态。
1997年5月至2002年10月,华联集团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因部分股权转让,自
2002年10月后,华联集团是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因剩余股权行政划转,自2004年6月后
,华联集团不再是本公司股东。
交易双方未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三)收购资产的基本情况。
截止2004年6月30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
负债进行审计,华联集团的负债合计为29,823,505.06元。
以2004年6月30日为估价基准日,廊坊市博泰不动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
的三块标的土地进行估价。位于秦皇岛海阳路南端的华联商场用地4,439.3平方米,剩
余使用年限32.89年,帐面值7,652,218.75元,评估值1,004.42万元。位于秦皇岛河
北大街的商城商场、天华大酒店用地7,361.1平方米,剩余使用年限32.89年,帐面
值10,030,583.33元,评估值1,663.98万元。位于秦皇岛海港区白塔岭偏坡村的仓库用
地26,613.125平方米,使用年限50年,帐面值803,501.94元,评估值489.096万元。
以200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中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的仓库资产进行
评估。仓库资产帐面值558.87万元,评估值469.70万元。
交易总金额与评估值合计相同。
(四)交易双方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华联集团购买华联商场用地4,439.30平方米,每平
米2,262.57元,计1,004.42万元;购买商城商场、天华大酒店用地7,361.1平方米,每
平米2,260.50元,计1,663.98万元;购买仓库用地26,613.125平方米,每平米183.78
元,计489.10万元;购买仓库资产计469.70万元。交易总金额3,627.20万元。公司以
承担华联集团负债方式支付交易金额20,513,597.50元,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金
额15,758,402.49元。公司承担的负债中有在中国工商银行秦皇岛分行河北大街支行的
短期借款本金10,400,000元,利息4,476,606.44元;其他负债5,636,991.06元。
华联集团负责办理交纳土地出让金及土地、房产过户的一切税费工作,相关支出由
华联集团承担。
(五)其他。本次交易解决了公司资产抵押贷款不规范问题,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
三、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事项如下:
(一)时间、地点、期限。
时间:2004年9月29日上午9:00时,地点:秦皇岛市河北大街152号天华大酒店五
楼会议室,期限:半天。
(二)会议议题:审议《公司董事会补选董事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2、截止2004年9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证券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持单位
证明、法人受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受托代理人凭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及授权委托书
到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手续。亦可使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146号金原国际商务大厦26层2613室。
3、登记时间:2004年9月27日至28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五)其它事项:
1、联系人:焦海青、史鸿雁;
2、联系电话及传真:0335-3023349;
3、邮编:066000;
4、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秦皇岛渤海物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秦皇岛渤海物流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各项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附件:
郝雅民,女,41岁,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经济师。她曾在天津市对外供应公司、
秦皇岛市商业局改制办工作,曾任秦皇岛市华联康保公司办公室主任、秦皇岛市爱家家
居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秦皇岛华联商厦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秦皇岛市商
贸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