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8 证券简称:峨眉山A 公告编号:2024-40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
司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的总股本 526,913,10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 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资本公积金。若本次利
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
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
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26,913,10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
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
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11 日,除权除息
日为:2024 年 6 月 1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
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96 四川省峨眉山乐山大佛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2 08*****620 四川省峨眉山乐山大佛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3 08*****259 四川省峨眉山乐山大佛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4 08*****556 乐山市红珠山宾馆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24 日至登
记日:2024 年 6 月 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其他咨询事项
咨询机构: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名山南路 639 号
咨询联系人:龙舸 刘海波
咨询电话:0833-5544568
传真电话:0833-552666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