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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A: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0

峨眉山A: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888    证券简称:峨眉山A      公告编号:2022-28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022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

      2022年5月19日9:15-15:00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峨眉山市名山南路639号公司二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方式相结合的表

  决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王东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截止2022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票并出席现
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32人,代表股份
224,699,0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64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08,646,49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59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16,052,542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46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人,代表股份
16,052,5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4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人,代表股份16,052,542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465%。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并对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226,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99%;反对20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917%;弃权26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84%。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580,3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584%;反对20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2839%;弃权26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77%。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二)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226,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99%;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弃权46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8%。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580,3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584%;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193%;弃权46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223%。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三)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597,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47%;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弃权9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50,8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665%;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193%;弃权9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142%。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四)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429,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02%;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弃权26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84%。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83,3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230%;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193%;弃权26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77%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五)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597,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47%;反对10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4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50,8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665%;反对10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63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六)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226,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99%;反对37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1663%;弃权9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580,3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584%;反对37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2.3274%;弃权9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142%。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七)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454,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11%;反对14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650%;弃权9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07,8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756%;反对14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9101%;弃权9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142%。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八)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预计2022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涉及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四川省峨眉山乐山大佛旅游
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了该项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52,505,0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087%;反对37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7052%;弃权9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580,3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584%;反对37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2.3274%;弃权9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142%。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九)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226,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99%;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弃权46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8%。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580,3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584%;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193%;弃权46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223%。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十)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10.01.候选人:关于增补钟朝宏先生为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24,346,238股

    10.02.候选人:关于增补毛杰先生为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24,203,238股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01.候选人:关于增补钟朝宏先生为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699,744股

    10.02.候选人:关于增补毛杰先生为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556,744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做了2021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指派见证律师
余际、李晗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
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参与网络投票
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前提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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