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8 证券简称:峨眉山 A 公告编号:2022-17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独 立董事赵明先生、孙东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赵明先生、孙东 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7)。
赵明先生、孙东平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导致公司董事会 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赵明先生、孙东平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新任独立董事之后生效。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 前,赵明先生、孙东平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继续履行其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
相关职责。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拟增补钟朝宏先生、毛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钟朝宏先生、毛杰先生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截至公告日,钟朝宏先生、毛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1.钟朝宏先生简历
2.毛杰先生简历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附件 1
钟朝宏先生简历
钟朝宏,男,1970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现就职
于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0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现为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
1988.09—1992.06,四川农业大学经济管理系,本科;
1992.08—1995.02,乐山皮革公司工作;
1995.03—1998.07,乐山师范学院经济管理系,担任教师,1998.12,评讲师职称;
1998.09—2001.06,四川大学会计系,硕士研究生;
2001.07—2005.07,乐山师范学院旅游与经济管理系,担任教师,自 2002.10 起任系副主任(2004 年,该系更名为旅游学院,改任副院长),2002.12,破格晋升副教授职称;
2005.09—2008.06,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2005.09—2008.07,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锦城学院任教;
2008.09 月—至今,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任教,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以教授 MBA《会计学》为主。
2021 年 1 月—至今,任某公司(拟上市)独立董事。
该同志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具有多年的会计学相关理论教学工作经验,具备较为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先后参研国
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两项,公开发表论文 40 篇,其中发表于权威刊物《会计研究》1 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复印 1 篇,发表
于 CSSCI 刊物 12 篇。2006 年 8 月,《国外环境管理会计发展综
述》一文荣获四川省会计学会第十二次优秀成果一等奖。累计参编、翻译教材、专著 5 本,2014 年出版专著《财报这么有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朝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钟朝宏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 2
毛杰先生简历
毛杰,男,1965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北京大学法学学
士,四川高贸律师事务所主任,四级律师。
1987 年 7 月至 1989 年 9 月,在成都煤炭管理干部学院任教
(其间 1987 年 9 月至 1988 年 7 月参加省政府支教讲师团在雅安
地区芦山县芦山中学支教);
1989 年 9 月—1993 年 5 月,在乐山市委讲师团工作;
1993 年 5 月—1994 年 4 月,在乐山市经济律师事务所任专
职律师;
1994 年 4 月—2001 年 4 月,在乐山市英特律师事务所任专
职律师;
2001 年至今,在四川高贸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和事务所主任。
2007 年—2013 年兼任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6 年至今,兼任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毛杰律师具备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担任乐山地区多家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2006 年至今三次被聘为乐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2010 年度,被评为
全市优秀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毛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毛杰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