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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A: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08

峨眉山A: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888        证券简称:峨眉山 A          公告编号:2021-28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 年 5 月 7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 年 5 月 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 年 5
月 7 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峨眉山市名山南路 639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方式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东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截止 2021年 4 月 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票并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股份 213,933,01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0.60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09,218,165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39.706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4,714,85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894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5,286,524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1.00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571,671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108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4,714,85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8948%。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陈德全同志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2,138,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610%;
反对 1,79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39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91,5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0457%;
反对 1,79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954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2、《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2,138,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610%;
反对 1,79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39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91,5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0457%;
反对 1,79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954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3、《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2,138,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610%;
反对 1,79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39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91,5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0457%;
反对 1,79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954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4、《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2,138,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610%;
反对 1,79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39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91,5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0457%;
反对 1,79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954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5、《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2,138,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610%;
反对 1,79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39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91,5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0457%;
反对 1,79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954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6、《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2,102,3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443%;
反对 1,83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55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55,8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3704%;
反对 1,83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6296%;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7、《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2,138,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610%;
反对 1,79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39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91,5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0457%;
反对 1,79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954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8、《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因涉及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四川省峨眉山乐山大佛旅游集团总公司回避表决了该项议案。

    同意 40,416,2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7476%;
反对 1,79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252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91,5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0457%;
反对 1,79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954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9、《关于重新签订〈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环境卫生维护费用结算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因涉及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四川省峨眉山乐山大佛旅游集团总公司回避表决了该项议案。

    同意 40,416,2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7476%;
反对 1,79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252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91,5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0457%;
反对 1,79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954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10、《关于增加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2,138,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1610%;反对 1,79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91,5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0457%;
反对 1,79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954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11、《关于规范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2,138,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610%;
反对 1,79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39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91,5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0457%;
反对 1,79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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