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8 证券简称:峨眉山 A 公告编号:2020-15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 年 5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峨眉山市名山南路 639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方式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郑文武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截止 2020 年 5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票并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 37 人,代表股份 255,901,57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8.56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210,369,065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39.924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3 人,代表股份 45,532,511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8.641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5 人,代表股份 47,255,082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8.96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1,722,571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326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3 人,代表股份 45,532,511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8.6414%。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721,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97%;
反对 17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075,1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193%;
反对 17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0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2、《关于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717,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81%;
反对 18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071,1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108%;
反对 18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9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3、《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717,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81%;
反对 17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3%;弃权 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071,1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108%;
反对 17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07%;弃权 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4、《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717,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81%;
反对 18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071,1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108%;
反对 18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9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5、《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721,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97%;
反对 17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075,1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193%;
反对 17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0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6、《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717,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81%;
反对 18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071,1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108%;
反对 18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9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7、《关于追认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和预计 2020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因涉及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四川省峨眉山乐山大佛旅游集团总公司回避表决了该项议案。
同意 83,995,9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15%;
反对 17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37%;弃权 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071,1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108%;
反对 17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07%;弃权 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995,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550%;
反对 1,906,3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45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348,7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658%;
反对 1,906,3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34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指派见证律师罗啸威、肖涛涛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