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峨眉山A
股票代码: 000888
收购人名称: 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收购人住所: 四川省乐山市中区嘉州大道258号
通讯地址: 四川省乐山市中区嘉州大道258号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收购已经触发收购人的要约收购义务,收购人将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申请,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报告书审核无异议并豁免收购人的要约收购义务方可进行。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5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7
第四节 收购方式.................................................................................... 9
第五节 资金来源.................................................................................. 11
第六节 后续计划.................................................................................. 12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14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16
第九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7
第十节 收购人的财务资料.................................................................. 18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19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20
第十三节 收购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声明.................................................. 21
收购报告书附表...................................................................................... 23
第一节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 指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乐山市国资委、收购人、
指 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息披露义务人
峨乐旅集团 指 四川省峨眉山乐山大佛旅游集团总公司
峨眉山A、峨眉山股份、
指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888)
上市公司
因峨眉山股份控股股东峨乐旅集团在改制完成后的股东
登记为乐山市国资委,从而使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调
整变更为乐山市国资委。本次收购系乐山市政府及乐山
本次收购 指
市国资委批准进行的国有资产的改制与无偿变更。
本次收购完成后,乐山市国资委持有峨乐旅集团100%股
权,成为峨眉山股份的实际控制人。
乐山市政府 指 乐山市人民政府
峨眉山管委会 指 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律师、律师事务所 指 北京市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
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收购人介绍
一、 收购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住所:乐山市中区嘉州大道258号
法定代表人:熊建新
组织机构代码:1151100077296407XU
类型:机关法人
通讯地址:乐山市中区嘉州大道258号
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5年3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系乐山市人民政府正县级组成部门,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主要负责对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工作。
最近五年内,乐山市国资委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监管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 主营业务
(万元) 比例
1. 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 600,000 100% 在授权范围内以独资、控股、参
营(集团)有限公司 股方式从事资产经营活动
2. 乐山市国信资产管理 100 100% 在授权范围内从事投资与资产管
有限公司 理
3. 乐山市兴业投资公司 4,504.4 93.24% 投资与资产管理、资产经营
4. 乐山大佛景城旅游发 1 100% 旅游投资;财务、企业管理咨询
展有限公司
二、 收购人的管理关系结构
本次收购人为乐山市国资委。乐山市国资委系乐山市人民政府的直属特设结构,代表乐山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其管理关系如下图所示:
乐山市人民政府
乐山市国资委
三、 收购人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姓名 熊建新
职务 乐山市国资委法定代表人,国资委主任
国籍 中国
长期居住地 中国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无
上述人员最近5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 收购人直接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外上市公司5%或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五、 收购人持有5%以上的境内外金融机构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乐山市国资委不存在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权的情况。
第三节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一、 收购目的
按照乐山市委、乐山市政府将乐山建设成为四川旅游首选地,做好全域旅游“三篇文章”的决策部署,以峨乐旅集团为依托,组建多元化文化旅游类投资集团公司。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及法人治理结构,峨乐旅集团实施由全民所有制到公司制的改革,并在改制完成后,将峨乐旅集团的国家出资企业登记为乐山市国资委。
本次收购系乐山市政府及乐山市国资委批准进行的国有资产的改制与无偿变更,收购完成后,乐山市国资委将通过峨乐旅集团间接持有峨眉山股份32.59%的股权,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因国有资产改制与及无偿变更,由峨眉山管委会变更为乐山市国资委。
本次收购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理清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二、 收购履行的程序
1.2017年7月19日,乐山市国资委出具《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峨眉山乐山大佛旅游集团总公司改制立项的批复》,同意峨乐旅集团及下属企业实施公司制改造。
2.2018年5月14日,乐山市国资委出具《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峨乐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资产评估结果备案的通知》。
3.2018年5月15日,乐山市政府出具《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变更四川省峨眉山乐山大佛旅游集团总公司出资人的批复》,同意峨乐旅集团公司制改造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