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0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业务监管规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的《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5 年非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19 号)核准,中鼎股份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99,202,025 股,募集资金总额 1,959,239,993.75 元,扣除发行费用 42,464,799.88 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1,916,775,193.87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全部到
账,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会验字[2016]2806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2、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03 号)核准,中鼎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2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2,865,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87,135,000.0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3 月 14 日全部到账,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会验字[2019]2280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5 年非公开发行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16 年 4 月 29 日止,
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63,522.63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63,522.63 万元;(2)2016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3,161.07 万元;(3)2017 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5,788.68 万元;(3)2018 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7,696.45 万元;(4)2019 年度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49,162.36 万元;(5)2020 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4,118.24
万元;(6)2021 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0,398.72 万元;(7)2022 年 1-9 月直接
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7,412.42 万元。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01,260.57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为 9,583.05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 2022 年 9 月 30 日余额为 0.00 万元。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非公开存放于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0.00 万元。
2、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19 年 3 月 14 日止,
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3,200.09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200.09 万元;(2)2019 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660.74 万元;(3)2020 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8,493.18
万元;(4)2021 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3,600.42 万元;(5)2022 年 1-9 月直接
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7,624.29 万元。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3,578.72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
累计收到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为 9,732.76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
2022 年 9 月 30 日余额为 64,867.54 万元。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余额为 64,867.54 万元,其中存放
于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5,367.54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49,500.00 万元。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 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 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2015 年非公开发行
2016 年 4 月,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国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宁国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 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 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2017 年 8 月,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国元证券、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2018 年公司聘请民生证券担任中鼎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再次申请 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 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2018 年 10 月,公司与民生证券、募集 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宁 国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 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 1317090019200484637 0.90
合 计 — 0.90
2、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2019 年 3 月,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2020 年 1 月,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宣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宁国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 集资金在上述银行进行了专户存储。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 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元)
中国工商银行宁国市支行 1317090019200500345 297,174.3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 12176001040030385 69,959,481.7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 178254965971 138,597.1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 12-176001040038040 43,615,332.5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 1317090019200569921 38,540,431.9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城市支行 12-751001040035932 1,124,422.81
合 计 — 153,675,440.53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余
额如下: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 188768232378 200,00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 178268794908 150,00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 188767885613 65,000,000.00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00001819 50,00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 179768795362 30,000,000.00
合 计 — 495,000,000.00
注: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二、前次募集资 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部分内容。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15 年非公开发行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201,260.57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详见附件 1-1《2015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63,578.72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详见附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