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6 证券简称:海南高速 公告编号:2024-019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为 67,993,295.21 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6,799,329.52 元,公司
期初未分配利润为 411,931,448.51 元,分配 2022 年年度普通股股利
49,441,415.00 元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23,683,999.2 元。
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同时考虑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988,828,3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 49,441,415.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374,242,584.2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从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的需要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该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达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第五条规定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公司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审议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审议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契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回报股东与公司运营对资金的需求,对《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