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6 证券简称:海南高速 公告编号:2022-024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情况
1、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88,828,3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 49,441,415.0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今,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
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88,828,3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7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7 月 1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7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
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545 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7 月 4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7
月 1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 16 号高速公路大楼
咨询联系人:张堪省 谭佳莹
咨询电话:0898-66768394
传真电话:0898-66790647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