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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速: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13

海南高速: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886        证券简称:海南高速          公告编号:2021-026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情况

  1、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
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
本 988,828,3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49,441,415.00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今,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88,828,3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
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7 月 16 日,除权除息
日为:2021 年 7 月 1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7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
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

1      08*****545    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7 月 9 日至登
记日:2021 年 7 月 1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 16 号高速公路大楼

  咨询联系人:张堪省  谭佳莹

  咨询电话:0898-66768394

  传真电话:0898-66790647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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