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6 证券简称:海南高速 公告编号:2019—013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2: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9年5月9日下午3:00,投票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16号高速公路大楼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曾国华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1人、代表股份260,421,4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257,417,7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3%。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9人,代表股份3,003,7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258,522,8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
反对1,40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
弃权49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8,711,0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10%;
反对1,40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25%;
弃权49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4%。
审议结果:通过。
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258,562,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
反对1,36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
弃权49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8,750,2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47%;
反对1,36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8%;
弃权49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5%。
审议结果:通过。
3、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257,798,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
反对2,154,3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
弃权46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7,986,7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28%;
反对2,154,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1%;
弃权46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1%。
审议结果:通过。
4、2018年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258,012,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
反对1,6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
弃权76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8,200,4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29%;
反对1,64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52%;
弃权76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9%。
审议结果:通过。
5、2018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257,465,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
反对2,953,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
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7,653,2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14%;
反对2,953,9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84%;
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
审议结果:通过。
6、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257,462,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
反对2,956,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
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7,651,1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12%;
反对2,956,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86%;
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
审议结果:通过。
另:听取《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周朝霞 朱圣涛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署的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