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0]740 号)的核准,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更名为“城
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获准向原股东配售 148,914,594
股新股。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8 月 4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
496,381,983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配 3 股的比例配售,配股价格为 8.00 元/股,最终本次
配股有效认购数量为 145,696,272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165,570,176.00 元。根据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承销暨保荐协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将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和登记费用人民币 12,966,968.21 元后
的余款人民币 1,152,603,207.79 元汇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扣除应承担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913,950.80 元,同时考虑发行费用的增值税进项税 826,017.09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51,515,274.0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 16-00003 号的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65,570,176.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51,515,274.08 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止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733,326,899.21 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 16-00054 号)。
自募集资金到位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418,379,975.44 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151,706,874.65 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
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支出的净额 191,600.59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无
余额,已注销。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于 2014 年 3 月 25 日经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制定了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于 2014 年 5 月 20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4 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
(一)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2020 年 8 月 21 日,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才高
街支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项目实施主体郑州航空港百川生态治理工程有
限公司(以下称“航空港百川公司”)、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许平南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郑州分行签署《募
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本年度,公司
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
理,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
保荐代表人的监督,监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未及时履行义务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单位名 开户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2021年12月31 备注
号 称 日余额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 371902002310408 652,603,207.79 已销户,无余额 注 2
州分行营业部
2 本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 462260100100071147 300,000,000.00 已销户,无余额 注 3
州农业路兴业大厦支行
3 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20801012010204147 200,000,000.00 已销户,无余额 注 4
郑州才高街支行
合 计 1,152,603,207.79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应承担的尚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1,913,950.80元;
注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20年9月14日销户,销户前账户余额
为120,544.76元,其中119,643.97元系募集资金存款利息,账户余额已全部转入本公司其他银行账户,用以补
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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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兴业大厦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20年9月16日销户,销户前账户余额33,463.05元,其中33,453.05元系募集资金存款利息,账户余额已全部转入本公司其他银行账户,用以补充流动资金;
注4: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才高街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20年9月10日销户,销户前账户余额38,508.57元系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已转入本公司其他银行账户,用以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未有承诺效益。实现的效益体现为公司债务结构的优化、公司融资渠道的拓宽和财务费用的降低。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0 日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6,557.0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5,170.6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分 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度(%)(3)= 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变更) (2)/(1)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偿还有息负债 否 98,098.00 96,827.69 0.00 96,827.69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21,902.00 18,323.84 0.00 18,343.00 100.1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20,000.00 115,151.5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