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885 深市 城发环境


首页 公告 城发环境:关于投资成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城发环境:关于投资成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0

城发环境:关于投资成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0-028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成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2019 年以来,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围绕河南省
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参与静脉产业园、垃圾发电、污水处理、新环卫等重大项目建设,相继中标了多个垃圾发电项目。

    2019 年 9 月 11 日,漯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he.hngp.gov.cn/luohe)
公 示 了 《 漯 河 市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发 电 PPP 项 目 》 的 中 标 候 选 人 情 况
(http://luohe.hngp.gov.cn/luohe/content?infoId=1567956024072460&channelCode=H720202&bz=1),确认由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与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恒环境”)、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水电十一局”)组成的联合体为该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漯采公开采
购-2019-38),中标生活垃圾处理费价格为:56.80 元/吨。2019 年 9 月 12 日公
司 在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披露了项目中标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73)。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提高运营管理水平,保障项目收益,公司需要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二)审批情况

    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
城发环保能源(漯河)有限公司股东出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康恒环境、中国水电十一局、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城发环保能源(漯河)有限公司股东出资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城发环保能源(漯河)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名称为准)。根据股东出资协议,公司出资额为现金人民币 7702.8392 万元。

    (三)其他说明

    本次投资所需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4 月 9 日,漯河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完成注册登记,并取得漯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漯河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100MA4864419K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空冢郭乡 107 国道东雷鸣工业园 2 号院

    5.法定代表人:刘文峰

    6.注册资本:壹亿伍仟柒佰贰拾万零捌佰圆整

    7.成立日期:2020 年 04 月 09 日

    8.营业期限:2020 年 04 月 09 日至 2052 年 04 月 08 日

    9.经营范围:城乡生活垃圾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焚烧处理及销售其所生产的电力、蒸汽、热水、渣及相关副产品;建筑垃圾及农林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的清扫、分拣、中转、运输;餐厨及厨余垃圾处理;垃圾焚烧废气处理;飞灰综合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污泥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污水综合处理;中水利用;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治理;环境卫生管理;垃圾处理技术研究及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环保工程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为设立控股子公司,出资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7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顺利推进漯河市生活垃圾发电 PPP 项目,公司组建 “漯河城发环保能源
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投资和运营,有助于公司加大对河南省静脉产业园等环保项目的开发力度,提高相关业务规模和行业市场占有率。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参与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将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项目顺利实施并投入运营后,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的风险和对策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般存在如下风险:一是政府垃圾处理费支付风险;二是垃圾量不足风险。

    针对以上风险,公司已经与当地政府签订合作协议,一是在合作协议中约定垃圾处理费必须提前纳入地方财政一般公共支出预算,根据预算按时支付;二是在合作协议中约定垃圾保底量,若实际产生量不足,政府将按照约定保底量进行
补贴;三是与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进一步沟通洽谈,不断提高垃圾收储效率和质量,有效保障垃圾焚烧电厂的垃圾量供应。

    五、备查文件

    漯河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