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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环境: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8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19-034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15:00至2019年5月17日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A座16楼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朱红兵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公司股份32696363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5.8694%。

  (二)现场会议出席的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公司股份326907135股;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份32690713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5.8580%。

  (三)网络投票的相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具有表决权的股东5人,代表公司股份565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11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公司股份565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114%。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经过逐项投票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2693663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17%;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审议通过该报告。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2968%;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70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二)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2693663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17%;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审议通过该报告。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2968%;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70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2693663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17%;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审议通过该报告。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2968%;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70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2693663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17%;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审议通过该报告。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2968%;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70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五)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2693413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10%;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83%;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的0.0008%,审议通过该报告。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同意2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8799%;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7032%;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170%。
    (六)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4802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38%;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5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审议通过该报告。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2968%;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70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七)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2693663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17%;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审议通过该报告。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2968%;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70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八)关于审议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2693663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17%;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审议通过该报告。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2968%;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70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审计机构。
    (九)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2693663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17%;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审议通过该报告。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2968%;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70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十)关于审议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4802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38%;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5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审议通过该报告。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2968%;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70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十一)关于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2693663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17%;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审议通过该报告。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2968%;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70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袁肖磊刘发强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资格、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