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885 股票简称:同力水泥 公告编号:2018-023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2018年5月10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通过权益分派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一)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10日召开的公
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18-022)已于2018年5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是
一致的。
(四)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该方案未超过两个
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96,381,98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0.09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6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A座919室
咨询联系人:王彦奇
咨询电话:0371-69158311
传真电话:0371-69158112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