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4-045
湖 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7 月 18 日下午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7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7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
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137 号能源大厦
3706 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涂山峰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16 人,代表股份数
5,025,118,8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0641%。其中中
小投资者共 11 人,代表股份 246,026,7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773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4 人,代表股份
3,013,694,0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2174%。其中,
中小投资者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12,074,36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252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12 人,代表股份 2,011,424,8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8468%。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33,952,424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07%。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以累积投票方式等 额选举公司董事、监事,具体情况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获得票数 同意比例 是否当选
编码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非独立董事何红心先生 5,023,614,657 99.9701% 当选
1.02 非独立董事涂山峰先生 5,023,614,657 99.9701% 当选
1.03 非独立董事龚平先生 5,023,614,657 99.9701% 当选
1.04 非独立董事韩勇先生 5,023,614,657 99.9701% 当选
1.05 非独立董事罗仁彩先生 5,029,519,257 100.0876% 当选
1.06 非独立董事潘承亮先生 5,023,614,657 99.9701% 当选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独立董事于良民先生 5,026,270,909 100.0229% 当选
2.02 独立董事杨汉明先生 5,022,754,554 99.9529% 当选
2.03 独立董事陈海嵩先生 5,024,098,309 99.9797% 当选
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监事于滨女士 5,023,025,857 99.9583% 当选
3.02 监事魏玲女士 5,026,270,909 100.0229% 当选
3.03 监事李辉华先生 5,023,025,857 99.9583% 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获得票数 同意比例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非独立董事何红心先生 244,522,551 99.3886%
1.02 非独立董事涂山峰先生 244,522,551 99.3886%
1.03 非独立董事龚平先生 244,522,551 99.3886%
1.04 非独立董事韩勇先生 244,522,551 99.3886%
1.05 非独立董事罗仁彩先生 250,427,151 101.7886%
1.06 非独立董事潘承亮先生 244,522,551 99.3886%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独立董事于良民先生 247,178,803 100.4682%
2.02 独立董事杨汉明先生 243,662,448 99.0390%
2.03 独立董事陈海嵩先生 245,006,203 99.5852%
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监事于滨女士 243,933,751 99.1493%
3.02 监事魏玲女士 247,178,803 100.4682%
3.03 监事李辉华先生 243,933,751 99.1493%
注:按照累积投票规则,部分董事、监事候选人得票比例超过 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芳、李悦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