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4-047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7月18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3708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鉴于监事会换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会议通知于当日以现场、电话等通知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其中于滨监事、魏玲监事、李春华监事、张志猛监事现场参加会议,李辉华监事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于滨女士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副主席的议案》
会议推选于滨女士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魏玲女士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副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
励对象朱承军先生于2024年7月调离公司且不在公司任职,丁琦华先生、孟庆田先生于2024年4月退休,均不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条件,会议同意对朱承军、丁琦华、孟庆田先生所持的共计462,9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会议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意以自有资金1,032,405.87元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462,9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会议认为公司依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