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5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
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湖北能源 股票代码 000883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军涛 熊维祥
办公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137 号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137 号
传真 027-86606109 027-86606109
电话 027-86606100 027-86606100
电子信箱 hbnyzq@hbny.com.cn hbnyzq@hbny.com.cn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能源投资、开发与管理,从事或投资的主要业务包括水电、火电、核电、新能源发电、天然气输配、煤炭贸易和金融投资,已初步建成鄂西水电、鄂东火电等主要电力能源基地,逐步构建起湖北省天然气供应保障和煤炭储配网络。
2022 年是公司极具挑战、极其艰辛、极不平凡的一年。火电燃料成本大幅上涨,清江流域来水严
重偏枯、能源行业格局加速调整、竞争日趋激烈,面对挑战,公司上下顶压而上、迎难而进,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投产可控装机容量为 1,241.05 万千瓦,年内新增可控装机 72.18 万千瓦,
均为新能源装机;在湖北省境内可控装机容量 1,120.96 万千瓦,占全省发电总装机容量 7,196.97 万千
瓦(不含三峡电站 2240 万千瓦)的 15.57%。其中,公司水电装机 465.73 万千瓦(含秘鲁查格亚电站
45.6 万千瓦),在湖北省内水电装机 420.13 万千瓦,占湖北省水电总装机容量 1,539.95 万千瓦(不
含三峡电站容量)的 27.28%;火电装机 463 万千瓦(含新疆楚星电站 30 万千瓦),在湖北省内火电装
机 433 万千瓦,占湖北省火电总装机容量 3,563.17 万千瓦的 12.15%;风电装机 103.69 万千瓦,占湖
北省风电总装机容量 778.14 万千瓦的 13.33%;光伏发电总装机 208.63 万千瓦,在湖北省内光伏发电
装机 163.84 万千瓦,占湖北省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 1,315.72 万千瓦的 12.45%。
报告期内,公司天然气业务已在湖北省内建成 37 座场站,省内天然气长输管线 675 公里(不含东
湖燃机管道),城市燃气中压管线 226.38 公里,覆盖湖北全省 13 个省辖市、州中除十堰市外的 12 个;
煤炭业务方面,荆州煤炭铁水联运储配基地已投入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发电量 341.74 亿千瓦时,同比减少 7.15%。其中,公司水电发电量为 99.33
亿千瓦时(含查格亚电站),同比减少 25.34%;火电发电量为 204.71 亿千瓦时(含新疆楚星电站),
同比减少 2.56%;新能源发电量为 37.70 千瓦时,同比增长 51.28%;销售天然气 23.32 亿方,同比减少
3.04%;煤炭经销量 3,864.90 万吨,同比增长 71.64%。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2021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 2020 年末
2022 年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79,474,884,463.23 73,073,322,949.64 73,083,573,494.84 8.75% 60,166,839,800.44 60,166,839,800.44
归属于上市公司 30,688,771,076.34 30,419,674,621.93 30,429,925,167.13 0.85% 28,868,323,619.29 28,868,323,619.29
股东的净资产
2021 年 本年比上年增 2020 年
2022 年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20,578,214,751.99 22,618,184,700.61 22,628,852,706.05 -9.06% 17,023,439,111.20 17,023,439,111.20
归属于上市公司 1,162,540,445.24 2,338,952,170.04 2,349,202,715.24 -50.51% 2,457,129,027.08 2,457,129,027.08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993,379,796.79 2,141,872,763.26 2,152,123,308.46 -53.84% 2,413,896,760.93 2,413,896,760.93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6,202,249,824.90 3,199,631,880.02 3,199,631,880.02 93.84% 5,384,304,899.87 5,384,304,899.87
额
基本每股收益 0.18 0.36 0.36 -50.00% 0.38 0.38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18 0.36 0.36 -50.00% 0.38 0.38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 3.81% 7.89% 7.92% -4.11% 8.75% 8.75%
产收益率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
称“解释 15 号”),解释 15 号明确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
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以及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问题。其中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
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本公司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1 年 1 月 1 日)至解释施行
日(2022 年 1 月 1 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本公司按照解释 15 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5,414,265,561.14 5,212,471,936.06 5,807,948,149.39 4,143,529,105.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551,655,273.06 892,569,006.03 392,432,455.85 -674,116,289.70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517,704,174.04 750,919,011.27 393,010,658.45 -668,060,244.93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3,231,396,803.02 1,512,633,458.62 853,591,759.71 604,627,803.55
流量净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鉴于省煤投公司所属华中煤炭销售公司在 2022 年水运煤业务中对商品控制权主导能力减弱,与货
物相关的风险主要由供应商和客户承担,经公司审慎评估并与年报审计机构充分沟通,按照谨慎性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和相关监管指引要求,拟将华中销售公司 2022 年水运煤相
关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