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2-048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石首市南口镇
100 兆瓦农光互补电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投资情况概述
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推动实现公司“十四五”规划目标,加快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进一步扩大新能源装机规模,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由间接控股子公司石首市首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义新能源公司)以总投资不超过 51,740 万元投资建设石首市南口镇 100 兆瓦农光互补电站项目。首义新能源公司注册资本金由 100 万元调整为 10,348万元,实缴出资金额由各方股东根据进展情况按股比等比例逐步缴纳到位,其余资金由首义新能源公司融资解决。
首义新能源公司为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新能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荆门象河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称象河风电公司)与石首市首倡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倡新能源公司)合资设立,新能源公司和象河风电公司分别持有首义新能源公司 30%股权。新能源公司及象河风电公司按股权比例分别向首义新能源公司实缴注资不超过 3,104.40 万元,均由公司提供资金支持。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石首市南口镇100兆瓦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的议案》。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项目尚需股东
大会审议。
本项目县级发改局备案、环评、水保等均已完成并获得批复,且已纳入湖北省能源局2021年平价新能源项目名单,获批容量100兆瓦。
3.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石首市首义新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石首市南口镇永南街
法定代表人:雷亮
注册时间:2021年5月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范围: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信息:石首市首倡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40%。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和湖北能源集团荆门象河风电有限公司各持股30%。三家股东单位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目前首义新能源公司未发生经营活动。
三、项目基本情况
石首南口项目位于湖北省荆州市石首市永新社区,距离石首市中心直线距离 14 公里,拟采用农光互补形式开发建设。根据 NASA 气象数据,本项目场址水平面多年平均总辐射量为 1,258.5 千瓦时/平方米。按照可研测算,本项目动态总投资不超过 51,740 万元。该项目
符合国家政策及行业发展方向,公司具有较为丰富的建设运营及管理光伏项目经验,且该项目初步测算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投资要求,项目具有可行性。该项目预计于 2022 年 12 月投产。
四、项目投资目的
光伏发电是目前新能源开发技术较为成熟的发电方式之一,投资本项目可进一步扩大公司新能源装机规模,加快向清洁、高效、低碳能源转型,有助于提高能源供给保障能力,提升公司两个平台功能定位。
五、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可能存在光伏组件等主要设备价格上涨导致工程投资加大、因系统效率及光伏组件质量等原因导致发电量未达预期、现货市场交易电价波动等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或项目未按时投产的风险,公司将做好项目建设进度规划、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加强对设备维护、减少设备故障率、加强后续市场营销能力等,推动项目按时投产,保障项目盈利能力。
(二)投资本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建设石首市南口镇100兆瓦农光互补电站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可进一步扩大公司新能源装机规模。项目经营期利润水平逐年提升,能有效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