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21 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为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此报告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 201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496 号)核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6,575,126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5.20 元。截止 2012 年 9 月 18 日,本公司
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6,575,126 股,募集资金总额 3,154,190,655.2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39,390,657.5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14,799,997.68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大信验字[2012]第2-0046 号验资报告。
2.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04 号)核准,本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58,699,808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5.23 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18 日,本公司
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58,699,808 股,募集资金总额 6,06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32,815,869.9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27,184,130.02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信验字[2015]第 2-00124 号验资报告。
3.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57 号)核准,本公司采用公开方式发行公司债券 10 亿元(1,000 万张),票面金额为面值100元/张,年利率3.07%,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截至 2016 年 11 月 15 日止,本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实际已公开发行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0.00 元,均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0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8,45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991,550,00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信验字[2016]第 2-00173 号验资报告。
2019 年 11 月 11 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偿还
109,706,000.00 元,续存 890,294,000.00 元,将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利率调整为 3.55%。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支付上述款项,其
中本金 890,294,000.00 元,利息 31,605,437.00 元,利率为3.55%。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1. 201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15,262.94 万元,其中用于募投项目建设资金 226,807.44 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资金 88,455.50 万元。募集专户存款利息累计收入 3,923.66 万元,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138.08万元。
2.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04,181.70 万元,其中用于募投项目建设资金 467,823.20 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资金 136,358.5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累计收入 614.49 万元,投资固定理财产品净收益925.57 万元,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73.26 万元。
3.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账户无余额。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
1. 201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88,598.85 万元,其中:
2021 年 4 月 27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 2012 年非公
发行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89,000 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021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
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2 年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12 年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结余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 年 9 月 14 日,根据募集资金相关使用规定要求,公司
将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88,002.5万元全部先行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 年 9 月 15 日,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同意公司将 2012 年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的结余金额做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随后公司将募集专户的资金陆续转回一般存款账户,并陆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 2021 年度实际转出资金 88,144.34 万元。
公司本年度用于项目建设的募集资金共计 454.51 万元,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201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36,360.87 万元,其中: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 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13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金额为 134,572.50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年实际用于项目建设的募集资
金共计1,788.37万元,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3.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账户无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修订后的《管理制度》于 2013 年 12月 24 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1. 201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徐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中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水果湖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省直支行
于 2012 年 9 月共同签署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专户银行开设了6 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2015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议案》,为了便于募集资金的结算和管理,公司注销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岳家嘴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将原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及结算利息转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梨园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梨园支
行于 2015 年 7 月 29 日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4 月 27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 2012 年非公发行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89,000 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021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
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2 年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12 年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结余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 年 9 月 14 日,根据募集资金相关使用规定要求,公司
将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88,002.5万元全部先行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 年 9 月 15 日,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同意公司将 2012 年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的结余金额做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随后公司将募集专户的资金陆续转回一般存款账户,并陆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已与联席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省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省直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水果湖支行于 2016 年 1 月共同签署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专户银行开设了 5 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有效执行,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止,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1. 201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其中:本期
利息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营业室 17-030101040010738 28,508.76
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徐东支行 38400188000024595 16,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