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0
关于公司 2021 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此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届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将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2.因与三峡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属于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三峡财务公司签订金融
服务协议的议案》,协议全文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上进行了披露。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预案全
文已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披露。
4.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三峡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业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报告已于 2021 年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披露。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相关信息披露备忘录的要求,
公司拟对 2021 年存、贷款关联交易进行重新预计。本事项 2021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朱承
军、文振富、关杰林回避表决,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6 票,同意 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长电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
二、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存、贷款关联交易完成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 2021年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与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财务公司)、三峡财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财香港)平均存款余额不超过 14 亿元,最高借款余额不超过 110 亿元,支付关联贷款利息不超过 3.75 亿元。
2021 年上半年,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三峡财务公司、三财香港公司日平均存款余额 9.89 亿元,其中:三峡财务公司 8.78 亿元、三
财香港公司 1.11 亿元,未超过年初预计上限 14 亿元;截至 6 月 30
日存款余额 16.43 亿元,其中:三峡财务公司 15.33 亿元、三财香港
公司 1.10 亿元,主要因 2021 年 6 月公司抓住有利窗口期发行超短期
融资券 9 亿元,利率 2.55%,该项资金募集用途为新能源项目的开发与建设,按项目进度使用。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借款(含委托贷款)余额为 53.47
亿元,其中:三峡财务公司 10.31 亿元、三财香港公司 43.16 亿元;累计应付关联贷款利息额为 1.05 亿元,其中:三峡财务公司 0.26 亿元、三财香港公司 0.79 亿元。借款余额和累计支付关联贷款利息均未超过年初预计数。
三、公司 2021 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重新预计情况
考虑上半年公司股东大会新审批的再融资和新增投资项目事项,
结合公司下半年经营及建设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 2021 年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三峡集团、三峡财务公司、三财香港公司的存、贷款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计 2021 年在三峡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25 亿元、
存款利率范围 0.455%-1.755%;预计 2021 年在三财香港公司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2.5 亿元、存款利率范围 0.031%-0.131%。
(二)根据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与三峡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事项,2021 年在三峡财务公司授信总额110 亿元。
(三)预计 2021 年三峡集团对公司委托贷款,额度 20 亿元、利
率范围 3.2%-4.75%;预计 2021 年在三峡财务公司贷款额度 50 亿元、
贷款利率范围 3.2%-4.2%。
除公司控股子公司瓦亚加发电股份公司按照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子公司对外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继续履行与三财香港公司的借款协议,预计 2021 年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三财香港无新增贷款。
(四)预计 2021 年在三峡集团支付关联贷款利息不超过 0.60 亿
元;预计2021年在三峡财务公司支付关联贷款利息不超过1.75亿元;预计 2021 年在三财香港公司支付关联贷款利息不超过 2 亿元。
四、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1.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雷鸣山
注册资本:人民币 21,15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 1 号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
发电;生态保护服务;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资源管理;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新兴能源、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能源、环保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城市排水设施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境内旅游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三峡集团 100%股权。
2.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志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 1 号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53.01%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9.35%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5%
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 7.5%
长江三峡技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2.12%
长江三峡实业有限公司 0.52%
合计 100%
3. 三峡财务(香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红心
注册资本金:2637.50 万美元
注册地址:FLAT/RM 2104 21/F 248 DES VOEUX ROAD CENTRAL HK
经营范围:境外资金集中管理、账户监控、境外债券发行、银行授信管理、市场化资金配置、流动性管理、贷款和换汇等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三峡集团全资子公司长江三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三峡香港 100%股权。
(二)关联方财务状况
1.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三峡集团总资产 9,699.72 亿元,所有
者权益 4,774.29 亿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110.87 亿元,实
现利润总额 551.08 亿元。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三峡集团资产总
额 10,229.39 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4862.78 亿元。2021 年一季度
实现营业收入总额 239.69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111.22 亿元。
2.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三峡财务公司总资产 632.15 亿元,所
有者权益 112.75 亿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0.17 亿元,实现利
润总额 16.04 亿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三峡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591 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108 亿元。2021 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总
额 10.91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11.82 亿元。
3. 三峡财务(香港)有限公司
截至 2020 年末,三财香港总资产 399.98 亿元人民币,所有者权
益 7.60 亿元人民币。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1.22 亿元人民币,实
现净利润 1.91 亿元人民币。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三财香港合并
资产总额折合人民币约392.37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7.71亿元。2021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总额 4.40 亿元,实现净利润 0.19 亿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及其他事项
三峡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同时为三峡财务公司控股股东,三财香港实际控制人,因此,本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
经查,三峡集团、三峡财务公司、三财香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存款利率按照央行颁布的存款利率浮动幅度之内执行,贷款利率按照不高于公司可取得的主要商业银行同等贷款利率执行。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或等于)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防范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同时,公司作为三峡财务公司的股东,享有其 10%的经营利润,从而间接降低了公司的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交所有关要求,我们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核查,并发表了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认可意见。经核查,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已发生的存、贷款关联交易未超出年初预计。鉴于上半年公司股东大会新审批的再融资和新增投资项目事项,结合公司下半年经营及建设实际情况,对存、贷款关联交易重新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同时,公司作为三峡财务公司的股东,享有其 10%的经营利润,从而间接降低了公司的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