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2 证券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9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所
持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华联万贸购物中心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贸公司”)
60%的股权、全资子公司合肥华联瑞安购物广场商业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
肥公司”)100%的股权及青海兴联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公司”,与万
贸公司、合肥公司分别或合称“目标公司”)100%的股权转让,受让方分别为新
加坡PETRA 1(CHINA) MALLPTE.LTD.(以下简称“PETRA 1”)、PETRA 2(CHINA)
MALL PTE. LTD.(以下简称“PETRA 2”)、PETRA 3 (CHINA) MALL PTE. LTD.
(以下简称“PETRA 3”)(以下分别或合称“本次交易”),转让价款分别为
14,229.93万美元、7,535.83万美元、4,007.93万美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的实施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后报国家商务部及发改委
等有关部门审批;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 交易概述
公司拟将其所持的控股子公司万贸公司60%的股权、全资子公司合肥公司
100%的股权及青海公司100%的股权(以下分别或合称“标的股权”)转让,受
让方分别为PETRA 1、PETRA 2、PETRA 3(以下分别或合称“受让方”)。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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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受让方于2014年9月25日分别签署的《收购方PETRA1与北京华联商厦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联万贸购物中心经营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
简称“《万贸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收购方PETRA 2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合肥华联瑞安购物广场商业运营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
简称“《合肥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收购方PETRA 3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青海兴联置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青海公司股
权转让协议》”,与《万贸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合肥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分
别或合称“交易协议”),万贸公司60%的股权转让价款为14,229.93万美元;
合肥公司100%的股权转让价款为7,535.83万美元;青海公司100%的股权转让价
款为4,007.93万美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实
施及交易协议的签署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14年9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转让3家下属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外,本次交易的完成尚须履行
以下程序:(1)万贸公司其他股东同意就公司转让万贸公司股权放弃优先购买权
并出具书面同意函;(2)就目标公司向金融机构的借款,目标公司的金融机构债
权人同意本次交易并出具书面同意函;(3)目标公司履行完毕其全部内部批准程
序;(4)受让方批准受让标的股权;(5)有权审批机关的批准及备案手续。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受让方PETRA 1 、PETRA 2 及PETRA 3的三家公司的基本情况相似,基本
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2014年9月12日
企业性质:根据新加坡法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133 New Bridge Road #22-09 Chinatown Point Singapore
主要办公地点:230 Victoria Street #03-01, BugisJunction S(188024)
法定代表人:Chng Chai Leong Ch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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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100新加坡元
主营业务:与商业物业相关的投资等。
主要股东:张高波
实际控制人:张高波
受让方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张高波先生,49岁,经济学硕士,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护照号KL0229505。张先生于1993年创办东英金融集团,目前担任合伙人兼行政
总裁,全面负责集团的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联系电话0085228425888,地址:
香港中环交易广场2期27楼,东英金融集团在香港和国内从事融资、投资、证券
及研究,策略投资包括海南美兰机场、凯顺能源、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等。
张先生同时担任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北控水务集团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伦敦交易
所上市公司Vimetco N.V之非执行董事等多项职务,参与过多间H股和红筹企业在
港上市工作,成功主持了多项私募股权投资工作,对中国金融市场和国际金融市
场有着二十多年的丰富经验。
张先生自2014年4月起还出任南南亚太金融中心秘书长一职,南南亚太金融
中心为联合国框架下为推动南南合作及可持续发展而成立的非政府组织。张先生
在香港、新加坡等地的金融业界中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声望,具备良好的资金
实力,有能力开展大规模的投融资业务。
经过对受让方的调查了解,公司董事会认为其具有按照协议履约的能力。除
本次交易外,就公司所知,张高波先生及其控制的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
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可能或已经造
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