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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技: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0

中广核技: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公告编号:2024-054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广核技”)于 2024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首期第一个行权期及离职人员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 年 10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拟订了《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计划(草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实施方案(草案)》等相关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等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2022 年 11 月 2 日,公司
通过公司网站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3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4 日。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和来访等方式
向公司监事会实名反映对激励对象的不同意见。截至公示期届满,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对公示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 年 12 月 8 日,公司收到公司
实际控制人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3.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独立董事刘澄清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委托投票权。公司在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 2022 年 12 月 30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61
名激励对象授予 2,648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7.33 元/股。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 年 2 月 22 日,公司完成本次授予登记,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12 月 30 日;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2,596 万份;授予的激励对象: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共计 257 人;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7.33 元/份。

  6.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议
案》,同意确定 2023 年 4 月 25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4 名激励对象授予 91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8.11 元/股。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实施方案预
留股票期权合计为 95 万份,本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 91 万份,剩余 4 万份预留股
票期权未来将不再授予,尚未授予的所有权益失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完成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实施方案预留
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4 月 25 日;股票期权的
授予数量:91 万份;授予的激励对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管理人员,共计 4 人;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8.11 元/份。

  8.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离职人员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注销胡冬明等 25 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
计 291 万份。2024 年 5 月 9 日,上述股票期权已注销完成。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情况

  1.因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注销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被解雇或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上述规定,目前有 6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 87 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统一注销。

  2.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注销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实施方案(草案)》业绩考核目标的相关规定,2023 年度公司层面未完成业绩考核目标。所有首批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共 230 名激励对象合计股票期权 769.6614 万份,由公司统一注销。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实现情况        是否
                                                                          实现

首批授  (1)以 2021 年为基期(即对应 17,672 万元),  (1)2023 年归属于上市

予及预  2023 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0%】,且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否

留授予  不低于2023年对标企业75分位值或行业平均值  -73,716.40 万元

的股票  (2)2023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0%】,且  (2)2023 年加权平均净  否

期权第  不低于2023年对标企业75分位值或行业平均值  资产收益率-12.3827%

一个行  (3)2023 年经济增加值(EVA)及经营业绩完  (3)2023 年经济增加值  否

权期    成上级单位考核要求,且△EVA 大于 0        EVA-94,215.49 万元

  本次注销在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同时,本次注销不会影响公司员工及管理团队正常履职。本次注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实施方案(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拟相应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股票期权(包括首批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和公司的持续经营,符合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上述注销。

    五、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首期实施方案(草案)》的安排;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票期权注销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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