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公告编号:2020-040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广核技”)第
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4 月 18 日以电
子邮件形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上午 9:00 时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北楼 881 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董事林坚、胡冬明、
程超现场出席,其他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坚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会 3 名监事、董事会
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 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经理胡冬明代表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对 2019 年度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提出
了 2020 年度的工作目标及计划。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 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始终遵循“高投资回报、高市场潜力、高技术附加值、高社会价值、高员工成长”的可持续发展原则,始终以人才、技术、文化为核心竞争力,坚持A+战略、坚持稳健经营,坚持创新发展,坚持固本强基,坚持深化改革,坚持
党建引领,经受住了内外部的严峻挑战,经营业绩总体平稳,市场竞争优势得到巩固,总部管控能力全面提升,重大风险总体可控,融合发展迈向新高度。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八十六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2019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议 案 的具 体内 容 详见 公司 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 在巨 潮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 2020年审计计划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公司按照经董事会审批的《2019年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完成了各项专项审计工作,对发现的审计问题进行了汇总和分析。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规范要求,公司开展了本部及各级次公司 2019 年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加强了内控管理。
2020 年内部审计工作将以公司经营方针为引领,围绕公司“七个加强”展
开,加强项目的针对性,着力提升审计的有效性。以风险和问题为导向,聚焦公司“存量提质、转型升级、科技创新、治理水平”等,重点监督检查公司高质量发展管控措施落地执行情况,落实二级成员公司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要求;实现成员公司审计工作一体化管理,全面提升审计工作力度,有效发挥内部审计“免疫”功能和价值,促进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和提质增效降成本,有效防范重大经营风险。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
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本次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议 案 的具 体内 容 详见 公司 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 在巨 潮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 2020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公司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查阅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 2020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议 案 的具 体内 容 详见 公司 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 在巨 潮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及修订<公司会计核算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
关联董事林坚、胡冬明、程超、张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 案 的具 体内 容 详见 公司 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 在巨 潮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
关联董事林坚、胡冬明、程超、张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在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议 案 的具 体内 容 详见 公司 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 在巨 潮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
关联董事林坚、胡冬明、程超、张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 2019年度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
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1999]13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 2019 年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商誉等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坏账准备。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形成投资者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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