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公告编号:2018-032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18年5月4日,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055,597,9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39,057,125.5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55,597,9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33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7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及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7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7
月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7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本次权益分派,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2017年度应补偿股份所产生的现金股利1,132,203.70元不予向其派发,计入公司未分配利润,由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享有。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7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154 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6月25日至登记日:2018年7月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6层
咨询联系人:张浚源
咨询电话:0755-88619309
传真电话:0755-82781956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