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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国际:关于签订旅顺口区城市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09-09-30

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大连国际 公告编号:2009-029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旅顺口区城市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9 年9 月28 日,为了加快大连旅顺口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旅顺口区
    的开发速度,进一步改善旅顺口区的投资环境,公司与旅顺口区政府在旅顺签订
    了《旅顺口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该框架协议主要条款
    如下:
    1、合作方式
    项目按照BT(建设-移交)模式运作,旅顺口区政府将旅顺口区城市公共基
    础设施建设项目委托公司投资和建设,具体项目双方将另行商定,旅顺口区政府
    在项目交工后分期回购。公司将依法成立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项目公司作为
    该项目的实施主体。
    2、项目概况及实施方式
    本框架协议中的项目主要为旅顺口区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的
    实施以每个单项工程为单位,采用滚动式运作。项目具体实施时将对每个单项工
    程签订合作合同,确定该单项工程的造价、回购期和回购款项。
    3、工期
    项目初定2009 年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和工期双方将依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
    另行约定。
    4、造价的确定
    双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由双方认可的设计院依据国家或大连市政府有关规
    范确定每个单项工程的造价,该造价由招标代理费、设计造价、工程造价和利息
    等部分组成。
    5、项目回购
    以单项工程为单位,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由旅顺口区政府按回购总价等额回
    购,半年支付一次回购款。工程分阶段实施,每个阶段首期回购款旅顺口区政府
    应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的第七个月内支付,第二期回购款旅顺口区政府应
    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的第十三个月内支付,以后各期以此类推至支付完
    毕。
    回购款应纳入旅顺口区政府每年度的财政预算,同时提供给公司相关的文
    件。在项目回购完毕之前,公司在建设期和回购期内对旅顺口区政府未回购部分
    的项目拥有和行使本项目应有的权利和利益。
    6、其他
    公司在签署本框架协议之日起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办妥项目公司注册登记手
    续,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将对上述框架协议的进展情况进行持续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9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