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潍柴重机 公告编号:2021-026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经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详见公司 2021-022 号公告);
2.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本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转增比例进行调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76,100,5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 2020 年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76,100,5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331,320,6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5 月 26 日(星期三)。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5 月 27 日(星期四)。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5 月 26 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 A 股零碎股的情形)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13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8*****970 潍坊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5 月 19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5 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1 年 5 月 27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资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公积金转
数量 比例 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40,965,500 51.06% 28,193,100 169,158,600 51.0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35,135,000 48.94% 27,027,000 162,162,000 48.94%
三、股份总数 276,100,500 100.00% 55,220,100 331,320,600 100.00%
注:上述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 准。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331,320,600 股摊薄计算,2020 年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33 元。
九、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海大街 17 号
咨询联系人:韩彬、刘翠霞
咨询电话:0536-2098017、2098008
传真电话:0536-2098020
十、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