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潍柴重机 公告编号:2021-023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下午 16:00 在
山东省潍坊市召开了八届一次董事会会议(下称“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1 年4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李宗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其中,董事吴洪伟书面委托李宗立代为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审查,董事吴洪伟的授权委托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到会人数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经出席会议董事举手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王志坚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王志坚简历附后)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战略委员会:王志坚、张泉、杨建国,其中王志坚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审核委员会:张树明、吴洪伟、杨建国、王志明,其中张树明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杨建国、王志坚、王志明,其中杨建国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志明、王志坚、吴洪伟、张树明,其中王志明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上述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质量总监的议案
聘任李宗立为公司总经理、质量总监,聘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李宗立简历附后)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技术总监的议案
聘任尹晓青为公司副总经理、技术总监,聘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尹晓青简历附后)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聘任公司销售总监的议案
聘任王德华为公司销售总监,聘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王德华简历附后)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章旭为公司财务总监,聘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章旭简历附后)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聘任公司制造总监的议案
聘任慕德刚为公司制造总监,聘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慕德刚简历附后)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韩彬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韩彬简历附后)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刘翠霞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聘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刘翠霞简历附后)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个人简历
王志坚先生,1971 年 1 月出生,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
本公司董事长;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副总设计师兼发动机研究院院长。1993 年加入潍坊柴油机厂,历任潍坊潍柴道依茨柴油机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部长助理、营销公司总经理助理、应用工程部部长、质量部部长、技术中心主任、总质量师、质量总监、技术总监、总裁助理、副总裁等职。
王志坚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长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泉先生,1963 年 9 月出生,工学学士,MBA 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本公
司董事;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执行 CEO、执行总裁,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潍柴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盛瑞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1986 年加入潍坊柴油机厂,历任潍坊柴油机厂质量部部长、市场部部长、市场总经理兼营销公司总经理等职。
张泉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洪伟先生,1966 年 8 月出生,MBA 硕士学位,会计师,本公司董事;潍柴
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1991 年加入潍坊柴油机厂,历任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潍坊柴油机厂财务部部长助理、副部长,重庆潍柴发动机厂总会计师,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
长,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等职。
吴洪伟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建国先生,1959 年 11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英国帝国理
工学院访问学者,武汉理工大学二级教授和学科首席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内燃机学会理事。1982 年参加工作,历任武汉交通科技大学轮机工程学院副院长、武汉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院长等职。
杨建国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树明先生,1966 年 12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山东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副
教授,硕士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益丰生化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86 年参加工作,历任山东大学内部银行副行长,管理学院会计教研室主任,会计研究所副所长等职。
张树明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志明先生,1959 年 5 月出生,天津大学博士,江苏大学博士后,山东大
学教授、博导,本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内燃机学会监事会主席,《内燃机学报》、《内燃机工程》编委,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山东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山东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书记等职。
王志明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宗立先生,1966 年 7 月出生,工学博士学位,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本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质量总监。1991 年参加工作,历任淄博柴油机厂科研所所长、副总工程师,淄博柴油机总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长等职。
李宗立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尹晓青先生,1980 年 10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本公司党委副
书记、董事、副总经理、技术总监兼技术中心主任、推进系统总设计师。2006年参加工作,历任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设计二室副主任、销售公司应用工程部副经理、经理、销售公司总经理助理、船舶动力销售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
尹晓青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德华先生,1970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本公司党委委员、销售总监、
船舶动力销售公司总经理。1995 年参加工作,历任潍坊柴油机厂淮滨、芜湖、微山、邳州、武汉等维修服务中心主任,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船舶动力销售公司总经理兼专业客户及推进系统业务部经理,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副部长兼营销党总支管理党支部书记、市场管理分部经理、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王德华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章旭女士,1975 年 6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本公司财务总监、
财务部部长。1996 年参加工作,历任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兼成本业务经理,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驻潍坊潍柴道依茨公司财务总监,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兼会计业务经理,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共享中心副主任兼资金业务经理,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审计监察部副部长等职。
章旭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慕德刚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