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2-063
债券代码:149134 债券简称:20 云铜 01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
于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 2022 年 5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号)。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亦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6 月 14 日下午 14: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6 月 14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6 月 14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6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华云路1 号中铜大厦 3222 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高贵超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 688,660,05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0.51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637,597,94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7.512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51,062,10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04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51,141,20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0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79,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4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51,062,10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042%。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表决。所表决提案均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详细内容见刊登于 2022 年 5 月 28 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高贵超先生、孙成余先生、姚志华先生、吴国红先生、史谊峰先生、赵泽江先生、张亮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高贵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688,151,152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2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32,30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0049%。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高贵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孙成余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687,629,352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5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110,50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9846%。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孙成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姚志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688,151,152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2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32,30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0049%。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姚志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吴国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688,151,152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2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32,30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0049%。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吴国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史谊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688,151,152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2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32,30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0049%。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史谊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赵泽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688,151,152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2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32,30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0049%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赵泽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7《选举张亮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688,151,152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2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32,30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0049%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张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中不存在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情形,本次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事项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均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于定明先生、王勇先生、杨勇先生和纳鹏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于定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688,176,452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2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57,60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0544%。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于定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王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688,299,652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780,80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2953%。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王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杨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688,305,152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786,30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306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杨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4《选举纳鹏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688,305,152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786,30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306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纳鹏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中不存在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情形,本次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事项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高行芳女士、李昆先生、罗刚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选举高行芳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687,881,152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8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362,30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477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高行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李昆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687,881,152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8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362,30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477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李昆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3《选举罗刚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688,305,152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786,30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306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罗刚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高行芳女士、李昆先生和罗刚女士,与公司一届六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骆启亮先生、杨应宝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四、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8,265,2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27%;
反对 39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746,40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