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17-049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及提示性公告已于 2017年 7月 11 日、7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17-044号、2017-048号)。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亦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7月26日下午14:4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 7月25日-2017年7月2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25日15:00至2017年7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东路 111
号公司办公楼11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五)主持人:武建强 董事长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人,代表股份
662,046,2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7415%。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37,496,84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0083%。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4,549,447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332%。
(四)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4,576,57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3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7,126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4,549,447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332%。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审议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6年 10月29日巨潮资讯网的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662,026,8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99.9971%;
反对 1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4%;
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57,1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11%;
反对 1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5%;
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4%。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史谊峰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5月20日巨潮资讯网的《云
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进行修订,修订后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情况:同意 24,533,3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99.8612%;
反对 3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54%;
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33,3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2%;
反对 3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54%;
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4%。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在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24,533,3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99.8612%;
反对 3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54%;
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33,3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2%;
反对 3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54%;
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4%。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包括迪庆藏族自治州开
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庆州投”)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迪庆州投以其持有的迪庆有色15.00%股权认购,本次认
购金额为43,170.45万元。
除以上对象外,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其它发行对象。其它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原则确定,其它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24,533,3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99.8612%;
反对 3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54%;
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33,3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2%;
反对 3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54%;
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4%。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迪庆州投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询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股份。若通过上述定价方式无法产生发行价格,则迪庆州投按本次发行的认购底价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分红派息:P1=P0-D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配股: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分红派息金额为D,
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配股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表决情况:同意24,533,3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99.8612%;
反对 3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54%;
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33,3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2%;
反对 3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