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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股份: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4

天山股份: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了保证本公司财务审计业务的有效进行,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公司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2 名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 名,其中: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 名

  2022 年度(经审计)业务总收入:332,731.85 万元

  2022 年度(经审计)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 万元

  2022 年度(经审计)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 万元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 万元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
监督管理措施 31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1 次;90 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
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姓名刘学传,2008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7 年 8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 10 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
执业;2022 年 6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8 个。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杨雁杰,2022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22 年 6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1 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冯嵩,2001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5 年 4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 年 12 月开始在
大华事务所执业,2017 年 2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23 年 3 月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收费依据系按照大华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2023 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 765 万元人民币(含交通费)、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 110 万元人民币(含交通费),均与上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第二季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审查,对大华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 765 万元人民币(含交通费)、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 110 万元人民币(含交通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质,同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在 2022 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及资质文件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二季度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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