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落实董事会职权,规范董事会运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规定,结合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2022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对《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2年 6 月)》。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7 日
附件: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2 年 6 月)
下表所有显示加粗文字为新增内容,显示删除线文字为删除内容:
原章节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节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一章总则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 第一章总则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
第三条 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 第三条 展党的活动;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
局、促落实。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 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 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经费。
第一章总则 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白杨沟村 第一章总则 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白杨沟村(邮政编码:
第六条 (邮政编码:830038)。 第六条 8300389)。
第一章总则 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一章总则 总裁(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第九条
第一章总则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常务 第一章总则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常务副总裁、副总
第十二条 副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总 第十二条 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
师、总法律顾问。
工程师、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
第二章经营宗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水泥及相关产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水泥及相关产品的研究开发、
旨和范围 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建材 范围 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建材产品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或本企业成员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
产品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或本企业成员生 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
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 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商品混凝土的生产、销售;
水泥制品、水泥熟料、粉煤灰、矿渣、混凝土骨料的生产与
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 销售;经营石灰石、水泥、混凝土生产所用的工业废渣;石
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商品 灰岩、砂岩、石膏的开采、加工及销售;水泥及商混设备制
混凝土的生产、销售;水泥制品、水泥熟料、 造、安装、维修。房屋、设备租赁,财务咨询、技术咨询;
粉煤灰、矿渣、混凝土骨料的生产与销售;经 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服务;货运信息、商务信息咨询;
钢材、橡塑制品、金属材料、金属制品、水性涂料、电线电
营石灰石、水泥、混凝土生产所用的工业废渣; 缆、机械设备、机电设备、木材、石材、耐火材料、玻璃陶
石灰岩、砂岩、石膏的开采、加工及销售;水 瓷制品、环保设备、五金交电、仪器仪表、电子产品、数码
泥及商混设备制造、安装、维修。房屋、设备 产品、电子元器件、通讯器材的销售;商品采购代理。(以工
商核准为准)。
租赁,财务咨询、技术咨询;货物运输代理; 水泥 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建材产
装卸、搬运服务;货运信息、商务信息咨询; 品进出口业务;商品混凝土的生产、销售;石灰岩、砂岩的
钢材、橡塑制品、金属材料、金属制品、水性 开采、加工及销售;房屋、设备租赁;财务咨询;技术咨询;
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服务;货运信息、商务信息咨询;
涂料、电线电缆、机械设备、机电设备、木材、 钢材、橡塑制品、金属材料、金属制品、水性涂料、电线电
石材、耐火材料、玻璃陶瓷制品、环保设备、 缆、机械设备、机电设备、木材、石材、耐火材料、玻璃陶
五金交电、仪器仪表、电子产品、数码产品、 瓷制品、环保设备、五金交电、仪器仪表、电子产品、数码
电子元器件、通讯器材的销售;商品采购代理。 产品、电子元器件、通讯器材的销售;商品采购代理;石灰
石、水泥、混凝土生产所用的工业废渣的销售;石膏的开采、
(以工商核准为准)。 加工与销售;水泥制品、水泥熟料、粉煤矿渣、混凝土骨料
的生产与销售;水泥及商混设备制造、安装、维修;一般货
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第三章 股份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
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 债券;
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
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三章 股份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第三章 股份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
第二十九条 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 第二十九条 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