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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31

新希望: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4-45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星期四)下
午 14: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5 月 30 日 9:15-15:00。

  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 238 号-新华之星 A 座-文轩
会议中心四楼-中型会议室 A1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畅女士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6人,代表股份2,799,122,80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1.576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2,458,853,07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4.09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340,269,7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485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3人,代表股份340,285,9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48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16,2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2人,代表股份340,269,7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485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7,884,8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58%;反对1,020,7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5%;弃权2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047,9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62%;反对1,020,7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00%;弃权2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8%。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7,884,8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58%;反对1,020,7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5%;弃权2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047,9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62%;反对1,020,7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00%;弃权2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8%。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7,884,8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58%;反对1,020,7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5%;弃权2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047,9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62%;反对1,020,7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00%;弃权2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8%。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8,664,9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6%;反对4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5%;弃权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828,0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54%;反对43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76%;弃权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单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7,587,1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51%;反对1,312,1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9%;弃权2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8,750,2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87%;反对1,312,1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56%;弃权2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7%。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0,744,7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07%;反对8,374,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92%;弃权3,1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907,8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379%;反对8,374,9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611%;弃权3,1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4年度融资担保额度进行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907,8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379%;
反对8,374,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611%;弃权3,1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907,8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379%;反对8,374,9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611%;弃权3,1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本议案关联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新希望-德邦证券-23希望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望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好吃街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李巍、刘畅、刘永好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对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828,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7%;反对45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4%;弃权
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828,8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57%;反对45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34%;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本议案关联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新希望-德邦证券-23希望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望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好吃街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李巍、刘畅、刘永好、张明贵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828,0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4%;反对45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7%;弃权
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828,0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54%;反对45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37%;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本议案关联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新希望-德邦证券-23希望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望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好吃街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李巍、刘畅、刘永好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望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828,0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4%;反对45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7%;弃权
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828,0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54%;反对45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37%;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本议案关联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新希望-德邦证券-23希望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望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好吃街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李巍、刘畅、刘永好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8,665,705股,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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