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4-45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星期四)下
午 14: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5 月 30 日 9:15-15:00。
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 238 号-新华之星 A 座-文轩
会议中心四楼-中型会议室 A1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畅女士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6人,代表股份2,799,122,80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1.576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2,458,853,07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4.09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340,269,7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485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3人,代表股份340,285,9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48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16,2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2人,代表股份340,269,7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485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7,884,8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58%;反对1,020,7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5%;弃权2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047,9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62%;反对1,020,7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00%;弃权2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8%。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7,884,8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58%;反对1,020,7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5%;弃权2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047,9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62%;反对1,020,7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00%;弃权2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8%。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7,884,8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58%;反对1,020,7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5%;弃权2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047,9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62%;反对1,020,7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00%;弃权2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8%。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8,664,9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6%;反对4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5%;弃权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828,0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54%;反对43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76%;弃权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单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7,587,1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51%;反对1,312,1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9%;弃权2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8,750,2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87%;反对1,312,1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56%;弃权2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7%。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0,744,7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07%;反对8,374,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92%;弃权3,1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907,8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379%;反对8,374,9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611%;弃权3,1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4年度融资担保额度进行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907,8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379%;
反对8,374,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611%;弃权3,1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907,8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379%;反对8,374,9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611%;弃权3,1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本议案关联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新希望-德邦证券-23希望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望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好吃街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李巍、刘畅、刘永好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对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828,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7%;反对45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4%;弃权
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828,8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57%;反对45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34%;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本议案关联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新希望-德邦证券-23希望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望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好吃街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李巍、刘畅、刘永好、张明贵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828,0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4%;反对45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7%;弃权
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828,0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54%;反对45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37%;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本议案关联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新希望-德邦证券-23希望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望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好吃街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李巍、刘畅、刘永好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望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828,0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4%;反对45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7%;弃权
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828,0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54%;反对45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37%;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本议案关联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新希望-德邦证券-23希望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望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好吃街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李巍、刘畅、刘永好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8,665,705股,占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