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3-52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 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3 年 5 月 30 日
2、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809.50 万股
3、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7.98 元/股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权益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
司于 2023 年5 月 30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权益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5
月 30 日,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77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809.5 万
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为 7.98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权益种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 4,137.00 万股,约占公司截至 2022 年 04 月 20 日股本总额
450,504.2592 万股的 0.92%。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327.50 万股,约占公司截至 2022 年 04 月 20 日股本总额
450,504.2592 万股的 0.7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43%;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09.50 万股,约占公司截至
2022 年 04 月 20 日股本总额 450,504.2592 万股的 0.18%,占本激励
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9.57%。
4.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203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7.98 元;
6.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
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 40%、30%、30%;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若于 2022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在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为 40%、30%、30%;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若于 2022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在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两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 50%、50%。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2 年-2024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
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 2022 年饲料总销量不低于 3,000 万吨;或以 2021 年生猪
首次授予的限 限售期 销量为基数,2022 年生猪销量增长率不低于 40%。
制性股票及在 第二个解除 2022 年至 2023 年累计饲料总销量不低于 6,500 万吨;或
2022 年第三季 限售期 以 2021 年生猪销量为基数,2023 年生猪销量增长率不低
度报告披露之 于 85%;或 2023 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 40 亿元。
前授予的预留 2022 年至2024 年累计饲料总销量不低于 10,500万吨;或
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除 以 2021 年生猪销量为基数,2024 年生猪销量增长率不低
限售期 于 135%;或 2023 年至 2024 年公司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100
亿元。
第一个解除 2022 年至 2023 年累计饲料总销量不低于 6,500 万吨;或
在2022年第三 限售期 以 2021 年生猪销量为基数,2023 年生猪销量增长率不低
季度报告披露 于 85%;或 2023 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 40 亿元。
之后授予的预 2022 年至2024 年累计饲料总销量不低于 10,500万吨;或
留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 以 2021 年生猪销量为基数,2024 年生猪销量增长率不低
限售期 于 135%;或 2023 年至 2024 年累计公司净利润不低于 100
亿元。
注:1、上述“饲料总销量”指公司年度报告中经审计的饲料销售量;
2、上述“生猪销量”指公司月度经营报表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生猪销量;
3、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将根据解除限售期对应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业绩考核指标实际达成率 Rn=实际完成值/业绩考核目标值,R1 指饲料总销量达成率,R2 指生猪销量达成率,R3 指净利润达成率),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系数(X),具体如下: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系数(X)
R1≥100%或 R2≥100%或 R3≥100% X=100%
100%>R1≥80%
或 100%>R2≥80% X=80%
或 100%>R3≥80%
R1<80%且 R2<80%且 R3<80% X=0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
售事宜。各解除限售期内,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达成情况确认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系数(X)。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S”、“A”、“B”、“C”、“D”五个等级。
考核等级 S A B C D
考核结果(K) 100≥K>95 95≥K>85 85≥K>75 75≥K>65 K≤65
个人层面解除 100% 50% 0%
限售系数(Y)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达成情况,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系数(X)×个人层面解除限售系数(Y),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 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所涉事宜发表了意见。
3. 2022 年 5 月 10 日至 2022 年 5 月 19 日,公司在内部 OA 系统
中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2 年 5 月26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74)。
4.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
2022 年 6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80)。
5.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2022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九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7 月25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99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3,327.50 万股,首次授予价格为 7.98 元/股。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7.2023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
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