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1
关于投资建设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 200兆
瓦风光储一体化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为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持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吉电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的出资企业-怀安正润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怀安正润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 200 兆瓦风光储一体化项目,该项目工程动态投资125,995.29 万元。
2.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4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以 9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 200 兆瓦风光储一体化项目的议案》。此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规划建设 100 兆瓦风电、100 兆瓦光伏项目,配置 30 兆瓦
/60 兆瓦时储能系统。项目场址位于张家口市怀安县左卫镇、太平庄乡境内,距市区约 25 公里,交通运输条件便利。
2.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项目工程动态投资 125,995.29 万元,考虑限电因素后风电年均利用 2054 小时,光伏项目年均 1396 小时,考虑未来市场化交易导致电价波动影响,资本金内部收益率 8.11%,投资回收期(税后)为12.05 年。
3.资金来源
项目资本金不低于工程总投资的 20%,其余建设资金通过长期贷款方式解决。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项目为张家口风光产业基地的重要项目,建成后对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及新能源项目区域布局具有积极的推进作用。
2.存在的风险
(1)存在项目合规风险。
应对措施:尽快取得接入系统批复文件,并完善其他必要的有效的相关批复文件后,再进行项目投资建设。
(2)项目未来可能参与电力交易,可能影响项目盈利水平。
应对措施:一是项目测算时充分考虑后续参加交易的可能性,充分考虑电价下调影响,合理制定营销方案策略;二是经营期内全面开
拓电力市场开拓,扩大绿电交易电量,并及时申领、销售绿证,提升项目收益。
3.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建成后可与张家口地区百万千瓦能源基地形成规模化发展,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四、其他
1.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2.备查文件目录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前期支持性文件。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