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7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 2024 年 8 月 28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监事 4人,实参会监事 3 人,监事孔辉先生因公无
法出席本次会议,全权委托监事杨青春先生代为表决。
4.经半数以上监事推举,由监事杨青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5. 出 席会议的监事占 公司全体监事人 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并接受了徐祖永先生的辞呈。因退休原因,徐祖永先生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徐祖永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与会监事对徐祖永先生在
(二)关于推荐王海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 4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
王海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推荐王海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拟接受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提供 EPC 工程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 4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所属企业拟接受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提供 EPC 工程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李铁证先生和廖剑波先生已辞去公司股东代表董事职务,参与表决的 7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拟接受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提供 EPC 工程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69)。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附:王海民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
王海民先生简历
王海民,男,1964 年 12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
历,工学学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
曾任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火电建设分公司经理、党委书记兼新疆分公司经理、党委书记;中电投西北分公司副总工程师、火电建设分公司经理、党委书记兼新疆分公司经理、党委书记;中电投新疆能源有限公司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副总经理;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电投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副院长);国家电投华北分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国家电投集团北京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水电与新能源部副总经理、副主任兼国家电投集团光伏产业创新中心副总经理;国家电投产业协同中心副主任。
王海民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
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除与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外,与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