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 2024 年 7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现场
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董事 9 人,实参会董事 8 人,独立董事金华先生因
公无法出席,全权委托独立董事张学栋先生代为表决。
4.公司董事长杨玉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参与表决的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以 9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半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4 年 1-6 月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094,564,982.49 元,合
并口径净利润 1,438,087,042.61 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
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2,930,706,570.06 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884,234,570.61元。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790,208,1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7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326,454,356.36 元,占 2024 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9.83%,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审查意见。公司已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4-058)。
(二)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以 9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半
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059)和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060)。
(三)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李铁证先生和廖剑波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
7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四)关于制定《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规定》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吉林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规定》。
(五)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2024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