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才延福 董事长 因公无法出席 牛国君
梁宏 董事 因公无法出席 明旭东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吉电股份 股票代码 000875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爽 高雪
办公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
邮编 130022 邮编 130022
传真 0431-81150997 0431-81150997
电话 0431-81150932 0431-81150933
电子信箱 jdgf@spic.com.cn gaoxue@spic.com.cn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以新能源、综合智慧能源、氢能、先进储能及火电、供热、生物质能、电站服务为主营业务。报告期末,公司
发电总装机容量 1342.12 万千瓦,其中:清洁能源装机 1012.12 万千瓦,占总装机比重 75.41%,发展项目已遍及 30 个
省市自治区,形成东北、西北、华东、华中、华北 5 个区域新能源基地;煤电装机 330 万千瓦,占比 24.59%,发电及热
力业务遍及长春、吉林、四平、白城,均为所在城市主要热源;综合智慧能源、氢能、储能业务快速拓展,大安一期合
成氨项目开创国内氢基绿色能源新业态,带动上下游产业链协同推进。凭借近年来的良好业绩,公司连续 5 年蝉联全球
新能源五百强,2023 年名列第 222 位,较 2022 年提升 27 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2022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 2021 年末
2023 年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76,751,385,5 71,519,003,6 71,711,984,8 7.03% 66,751,956,2 66,934,577,5
83.28 10.53 02.44 12.30 42.67
归属于上市公 11,798,504,6 11,172,487,0 11,178,100,0 10,456,350,0 10,459,060,9
司股东的净资 27.00 63.46 67.21 5.55% 31.92 68.53
产
2022 年 本年比上年增 2021 年
2023 年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14,442,599,7 14,954,753,7 14,954,753,7 -3.42% 13,177,555,7 13,253,804,1
27.40 25.12 25.12 92.25 61.79
归属于上市公 908,417,734. 671,714,968. 674,617,035. 450,378,911. 502,754,811.
司股东的净利 74 55 72 34.66% 90 76
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883,156,512. 686,152,251. 689,054,318. 28.17% 360,527,498. 412,903,398.
非经常性损益 52 80 97 14 00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5,445,203,48 7,328,372,86 7,328,372,86 3,437,161,88 3,437,161,88
的现金流量净 0.10 7.59 7.59 -25.70% 8.76 8.76
额
基本每股收益 0.33 0.24 0.24 37.50% 0.17 0.19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33 0.24 0.24 37.50% 0.17 0.19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 7.85% 6.20% 6.22% 1.63% 4.65% 5.18%
产收益率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解释 16 号对企业
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
据解释 16 号的规定,企业将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规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
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按照解释 16 号的规定,公司对 2022 年度及 2021 年度的
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第五项:第 43 条,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4,024,463,565.67 3,609,977,653.12 3,387,455,145.45 3,420,703,363.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503,150,056.85 393,839,564.14 188,678,102.94 -177,249,989.19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487,644,397.74 379,382,168.37 182,522,151.23 -166,392,204.82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700,691,432.10 1,341,148,937.95 1,337,596,339.47 2,065,766,770.58
流量净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 报告期末
报告期末 披露日前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