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
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司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牛国君 董事 因公无法出席 才延福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吉电股份 股票代码 000875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马佳 高雪
办公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
邮编 130022 邮编 130022
传真 0431-81150997 0431-81150997
电话 0431-81150932 0431-81150933
电子信箱 jdgf@spic.com.cn gaoxue@spic.com.cn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以新能源、综合智慧能源、氢能、先进储能及火电、供热、生物质能、电站服务为主营业务,报告期末,公司发
电总装机容量 1236.42 万千瓦,其中:新能源装机 906.42 万千瓦,占总装机比重 73.31%,发展项目已遍及 30 个省市自
治区,形成东北、西北、华东、华中、华北 5 个区域新能源基地;火电装机 330 万千瓦,占比 26.69%,发电及热力业务
遍及长春、吉林、四平、白城,均为所在城市主要热源;综合智慧能源、氢能、储能充换电业务快速拓展,成功开发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密山清洁供暖示范项目、浙江“百兆瓦时”用户侧铅碳储能项目等一批三新产业项目,初步实现公司在新兴能源领域的布局和产业链延伸。凭借近年来的良好业绩,公司连续 4 年蝉联全球新能源五百
强,2022 年名列第 249 位,较 2021 年提升 21 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2021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 2020 年末
2022 年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71,519,003,6 66,751,956,2 66,825,299,4 7.02% 56,090,328,4 56,090,328,4
10.53 12.30 39.86 96.14 96.14
归属于上市公 11,172,487,0 10,456,350,0 10,506,014,9 7,808,792,43 7,808,792,43
司股东的净资 63.46 31.92 95.17 6.34% 9.17 9.17
产
2021 年 本年比上年增 2020 年
2022 年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14,954,753,7 13,177,555,7 13,253,804,1 12.83% 10,060,017,6 10,060,017,6
25.12 92.25 61.79 27.94 27.94
归属于上市公 671,714,968. 450,378,911. 500,043,875. 478,079,296. 478,079,296.
司股东的净利 55 90 15 34.33% 98 98
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686,152,251. 360,527,498. 410,192,461. 67.28% 323,496,990. 323,496,990.
非经常性损益 80 14 39 84 84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7,328,372,86 3,437,161,88 3,437,161,88 3,336,523,37 3,336,523,37
的现金流量净 7.59 8.76 8.76 113.21% 0.49 0.49
额
基本每股收益 0.24 0.17 0.19 26.32% 0.22 0.22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24 0.17 0.19 26.32% 0.22 0.22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 6.20% 4.65% 5.15% 1.05% 6.31% 6.31%
产收益率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以下简称“解释 15 号”)。解释 15 号对企业
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解释 15 号的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
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
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第 1 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按
照解释 15 号的规定,公司对 2021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第五项:第 44 条,重
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4,290,487,622.35 3,410,441,201.96 3,368,368,518.05 3,885,456,382.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414,953,137.47 338,592,066.05 68,095,289.62 -149,925,524.59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412,481,844.58 334,046,228.09 77,499,785.91 -137,875,606.78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896,758,642.41 3,714,488,103.28 1,182,559,641.65 1,534,566,480.25
流量净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