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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31

吉电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6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8 月 20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发出。

  2. 2022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通讯
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董事 9 人,实参会董事 9 人。

  4.与会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关于聘任马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马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马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认为:

  马佳先生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马佳先生已于 2022 年 8 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马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马佳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意向本次董事会提交审议《关于聘任马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任马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2022-067)。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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