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8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
2.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视频方
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的董事 9 人,实参会董事 9 人。
4.会议由董事长才延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参与表决的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以 9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公司 2022 年第一
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030)。
(二)关于公司参与投资国家电投科创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才延福先生、牛国君先生、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5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投资国家电投科创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黑龙江绿拓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铝电投资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重庆电力有限公司、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参与国电投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扩募,并与基金管理人——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国电投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本期扩募新增认缴规模不超过 9亿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1 亿元。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参与投资国家电投科创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31)。
(三)关于清理吉林市吉电宏日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和山西吉电智
慧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清理吉林
市吉电宏日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和山西吉电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为减少公司企业层级和法人户数,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防控风险,同意清理吉林市吉电宏日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和山西吉电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两家无职能公司。
(四)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2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033)。
(五)关于制定《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规定》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制定<吉林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规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规定》。
(六)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在吉林省长
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召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5 月 11 日。
本次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有:
1.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公司 2022 年度融资计划;
7.公司 2022 年度投资计划;
8.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9.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租赁业务的议案;
11.公司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1.1 关于采购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煤炭的议案;
11.2 关于采购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
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煤炭的议案;
12.关于选举徐祖永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34)。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