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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75 深市 吉电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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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日期:2021-08-20

吉电股份: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5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1 年 6 月30 日止的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994 号文核准,向国家电投集团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等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685,701,785 股新股,发行价格为 5.6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39,929,996.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57,267,402.43 元,
资金于 2016 年 12 月 19 日到账。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
资金专户余额为 628,997,079.85 元。


    2017 年度从专户支出金额为 625,521,756.69 元(包括支付到各个
募投项目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投资款),利息收入 830,670.96 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305,994.12 元。
    2018 年度专户利息收入 13,110.31 元,账户费用支出 760.00 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4,318,344.43 元。
    2019 年度 专户 利息 收入 2,359.68 元 ,补 充流 动资 金支 出
3,979,148.18 元,账户费用支出 1,200.00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40,355.93 元。

    2020 年度专户利息收入 1,036.64 元,账户费用支出 1,140.00 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40,252.57 元。
    2021 年度专户利息利息收入 515.57 元,账户费用支出 700.00 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40,068.14 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投项目子公司青海聚鸿新能源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676.79 元;募投项目子公司吉电(滁州)章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848.58 元;募投项目子公司辉县市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2,681.90 元; 募投项目子公司长岭中电投第一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799.19 元; 募投项目子公司长岭中电投第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173.71 元; 募投项目子公司吉林中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2,141.18 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 358,389.49
元。

    2.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610 号文核准,向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股票 643,894,194 股,发行价格为 3.4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40,751,795.12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2,197,178,680.85 元,资金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到账。

    截至 2021年 6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9,001,970.74
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投项目子公司宿松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465.54 元;募投项目子公司延安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4,142.24 元;募投项目子公司乌兰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2,791.62 元; 募投项目子公司兴国吉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元; 募投项目子公司龙州沃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元; 募投项目子公司寿光恒远新能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408.33 元。

    截 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 上 述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余 额 合 计
29,023,778.47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分别与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工农大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盛世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将募集资金在三方监管账户中存储,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存储 2,693,692,104.65 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
工农大路支行存储 808,420,000.00 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盛世城支行存储 258,900,000.00 元。

    2016 年 12 月 16 日,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辉县市吉电新能源有限公
司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县市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吉电(滁州)章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于中国农业银行滁州南樵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青海聚鸿新能源有限公司于中国建设银行西宁昆仑路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吉林中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长岭中电投第一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长岭中电投第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保荐人及商业银行能够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2017 年度,本公司共购买 2,705,330,000.00 元的理财产品,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尚有 498,560,000.00 元的理财产品未到期。

    2018 年度,该部分理财产品全部到期收回,其中 354,11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剩余部分用于项目建设。

    2019 年度,公司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金额为
354,110,000.00 元。同时根据公司 2019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
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7,479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个月。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40,789,148.18 元。
    2020 年度,公司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金额为
340,789,148.18 元。同时根据公司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3,302.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于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 288,798,211.85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

    2021 年度,公司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金额为
288,798,211.85 元。同时根据公司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7,3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于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
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 245,264,721.58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

    2.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于2021年3月16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大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募集资金在三方监管账户中存储,存储金额2,197,983,216.44 元。

    2021 年 3 月 12 日,公司所属子公司宿松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于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工农大路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所属子公司延安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
分行营业部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所属子公司乌兰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龙兴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所属子公司兴国吉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所属子公司龙州沃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所属子公司寿光恒远新能源有限公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保荐人及商业银行能够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2.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附表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附表1: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半年度

编制单位: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83,993.00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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